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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 (記者孟輝通訊員李燕萍)砍伐證已經過期,但施工單位仍“持證”砍伐樹木。3月14日,市城鄉行政執法局第五執法大隊在巡查中發現這一違規行為後,當場叫停並立案查處。當天上午11時許,執法人員日常巡查過程中發現,和平南路一處居民樓前,有人正在砍伐樹木。執法人員上前查看,發現兩棵胸徑在18釐米左右的楊樹褐藻醣膠已經被砍倒在地。經查,這是一家施工單位所為,但施工方出示的《砍伐樹木占用綠地許可證》已經過期。根據有關規定,持過期手續砍樹也視同無證砍伐,該行為已經違反了《太原市城市綠化條例》的相關規定。執法人員當即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,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補辦相關手續。執法人員介紹,為了有效打擊違規砍樹的行為,他們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市政園林專項行動,全面整治轄區毀綠占綠、砍伐樹木等違法行為。行動中,執法人員採取日常巡查和12319市民舉報相結合的方式,確保行動取得實效。  (原標題:持過期許可證砍樹被城管叫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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